各学院(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,进一步健全完善美育展评展演督导评价机制,高质量做好各类展评展演活动的评审工作,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组建高校美育评审专家库。现将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类别
1.专业技术类:包括钢琴、声乐、器乐、指挥、作曲、舞蹈、戏剧、戏曲、美术、设计、书法、教材教法、美学理论等专业方向;
2.教育管理类:包括美育活动管理、学校课程管理、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等管理领域。
二、基本要求
1.推荐人选须为本校在职在岗人员,要求政治立场坚定,德才兼备,公道正派,学风端正,廉洁自律。业务素质硬,工作能力强,学术造诣高,成果业绩好,在本地区相关教育专业领域有知名度。年龄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状况良好。
2.专业技术类专家须具有教授职称,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担任硕士生导师,优先推荐本校艺术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。教育管理类专家须担任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,如教务处长、艺术教育中心主任、团委书记、学工处长等。
三、推荐方式
1.学院或部门根据要求,推荐教师申报。
2.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,申报教师须填写高校美育评审专家信息表(见附件),电子版发送至rwys@nuist.edu.cn,纸质版由学院盖章并主管领导签字,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办公室。
3.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审核通过后,将推荐专家名单上传至“学校美育评价智慧平台”。
4.联系人:朱老师,联系电话:58235406。
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
2023年4月27日